本报讯 日前,大渡口区法院对梁珍荣以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处罚金3000元。
去年1月23日晚,梁珍荣与他人到卡厅跳舞,和坐台女晓萍谈好价钱“出台”。在租赁的房屋内,梁等自称是警察,要对晓萍处罚金3000元,如果不开收据,可少罚500元。晓萍求助表姐,请表姐拿钱领人。
次日上午10时许,表姐带着“罚款”前往派出所途中,看到梁等人押着表妹站在路边等候,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表姐觉得梁等行迹可疑,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迅速出击,将梁等抓获。原来三“警察”的真实身份是进城务工的农民。
(陈能雄 王伟 曾晓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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