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谢琰)本市一消费者宋某称,她在使用“玉兰油”祛斑化妆品后,不但未达到祛斑效果,反遭“毁容”之灾。为此,她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销售单位推上被告席。经长征医院鉴定,化妆品中的净肤棉含有环氧树脂成分,这是一种化学工业中的粘合剂。此案经法院初审两次开庭,将于今日下午再次开庭。现消费者宋某仍在长征医院进行治疗。
今年39岁的宋某称,她于今年3月8日上午11时许,在百货大楼凯莱赛商厦购买祛斑化妆品。售货员向她推荐了“玉兰油”净白莹采系列产品,告诉她此化妆品有淡化色斑及抑 制黑色素产生的作用。宋某花500余元购买了“玉兰油”净白莹采系列中的祛斑产品——净白唤肤精华、净白莹采修护霜、净肤棉等。宋某涂用数日后,不但黑色素未见消退,反而面积越来越大。3月25日,其面部肤质全部呈栗棕色。当天下午2点,宋某再次返回该店要讨个说法,无果。宋某于3月29日到长征医院就医,确诊为接触性皮炎。随后,宋某再次找到商店讨说法。经红桥区消协调解无效后,宋某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将百货大楼凯莱赛商厦推上法庭被告席,索赔1万余元。红桥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4月12日初审庭上,双方各执一词。被告委托代理人表示,“玉兰油”系广州宝洁有限公司生产,该商厦依法由注册厂家供货,无违法之处。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代理人出庭说明,玉兰油无产品质量问题。8月21日,红桥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一份证据,根据长征医院鉴定第0035599号检验报告单,宋某所使用的“玉兰油”化妆品中的净肤棉中含有1%环氧树脂成分及7%芳香混合物。环氧化物是一种粘合剂,是颜料和玻璃的组成部分,常用于粘皮鞋、塑料所用。庭审中,宝洁公司的有关人员认为,该产品中不应该含有此种成分。据了解,原告的索赔金已追加至6.8万余元,其中包括治疗费、误工费、精神赔偿费、鉴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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