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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0月17日电据北京晚报报道,房山区石楼镇居民李泉打着租车的幌子,两年多先后勒死5名司机。今天上
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泉死刑。
李泉今年32岁,初中文化程度。1999年3月10日15时许,李泉在房山骗租女司机米某驾驶的白色长安牌面
包车,乘米不备,用车内的沙发巾猛勒米的颈部,造成米某机械性窒息死亡。李泉抢得人民币70余元及长安牌面包车1辆和
寻呼机等物。
1999年6月1日上午10时许,李泉故伎重演,他把女司机吴某驾驶的白色松花江牌面包车骗租至房山区河北镇
半壁店村时,乘吴不备,用毛巾勒死吴某,抢得人民币30余元及松花江牌面包车1辆。此后,李泉又两次骗租面包车,并勒
死两名女司机。
两年后,李泉不满足于抢劫面包车了。他与袁志军、宫长清预谋后,于2001年12月13日上午10时许,由李
泉、袁志军在房山区燕山换乘中心,骗租一辆尼桑牌轿车,三人一同杀死了司机,抢得人民币1000余元及尼桑牌轿车1辆
以及手机等物。每次杀人后,李泉都抛尸荒野,把抢得的财物变卖挥霍。(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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