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珏 通讯员 赵成杰 )“我一直给他留着余地,因为毕竟是我的父亲。但他竟如此歪曲事实,所以我也不会给他留一点情面,我要说一件事实……”日前,怀柔法院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时,当男女双方为男方是否有外遇争执激烈时,他们年仅15岁的女儿出庭递交了一份书面证词,揭发父亲行为不轨,在外与他人非法同居。
15岁的小平平本有个幸福的家庭,母亲王芳与父亲李刚于1986年结婚,感情一直不错 。但好景不长,1996年,父母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开始经常为琐事吵架。今年8月,王芳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称夫妻之间存在第三者,李刚扔下未成年的女儿、年迈的母亲及体弱多病的她不管,在外面租了房子公开与某女同居。为此她诉请法院把女儿、房子等财产判予自己,同时向李刚要求5万元精神赔偿。
庭审中,李刚矢口否认了妻子的指控,认为“纯属捕风捉影、无稽之谈”,虽然他跟某女因为聊得来,关系不错,但始终未超越朋友的界限。就在离婚夫妇双方争执不下时,小平平出其不意地向法庭递交了书面材料,证明自己曾多次跟踪父亲,其父同一女子在怀柔区某单元房同居,并记下了那女子的摩托车牌号及其父经常坐的出租车牌号。李刚听后,顿时哑口无言。
根据新《婚姻法》“离婚过错赔偿原则”,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关于平平证词的可信度,法院正在进行调查,不日将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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