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记者邹文彪报道:昨日,本报关于南昌市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的新闻见报后,不少读者和电动自行车销售商纷纷来电询问,为什么要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
就这些读者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南昌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他解释说,之所以要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主要是因为它没有牌照。而根据有关规定,无论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无牌无照者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据了解,根据有关规定,只有时速在50公里以上或排气量在50毫升以上的车辆才是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既没有达到时速50公里以上,又不存在排气量,所以不能算是机动车;另一方面,电动自行车安装有动力装置,它又不能归为非机动车。正因如此,有关部门没有合适的牌照发给电动自行车。这位负责人称,由于此事涉及面较广,目前交警部门正在研究具体实施细节,力争妥善解决一些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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