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合肥市某厂职工林某,因偷窃厂内物资被红光派出所抓获归案,受到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林某是某 厂职工,他在本月领工资时,发现被扣除了19元钱。为此,他心怀不满,当晚他决定偷窃厂内物资进行补偿。晚10时许, 他身带作案工具潜入厂内,偷得铜制螺丝帽58只、大小压力表17只、氯气钢瓶阀门40只,还有废铜丝等生产物资,总价 值达900余元。8月12日凌晨4时许,林某将偷得的赃物装入纸箱内,正要用自行车运出厂外,被红光派出所巡逻民警和 厂值夜班的经济民警发现,并被抓获。(千里阮怀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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