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省工商局日前出台有关文件要求,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慎用处罚权,给违规企业改
过纠错的机会。
今年上半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2001年12月31日发出的《关于整顿和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通知》精
神,我省工商系统开展了整顿规范公司出资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全省查
处此类“两虚一抽逃”的违法违 规企业3103户,较好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但是在专项执法行动中,工商部门发现有部分
公司企业的“两虚—抽逃”行为是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遗留问题和改制遗留的问题。在这些公司企业中,有不少企业目
前经营状况较好,如工商部门简单进行行政处罚,这些公司企业可能要陷入困境,甚至有倒闭的危险,并导致大量职工失业下
岗,从而增加社会不安定因素。
手握这一沉重的“行政处罚权”,省工商局反复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执法实践中真正落实“把推动经
济发展作为第一要务”。为有效推动和促进各类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针对我省部分出资行为不规范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
定对相关公司企业实施“规范为主、处罚为辅”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社会危害较大、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虚假注册资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予以严肃
处理;二是对因在企业创建初期由于资金困难等因素形成的“两虚一抽逃”事实,但未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未给国家、人民
造成损失,且目前经营活动规范正常,安排就业人员较多的企业,则以教育引导为主,给这些存在问题的企业一个自查自纠的
机会;三是对在明年企业年检前到登记监管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并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公司企业,工商部门不予追究和处理。但
对于不按期限完成整改的公司企业仍将依法严肃处理。(仲其宽蔡炜吴剑飞)(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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