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曲明 记者刘英潮)日前,武清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出售制造发票罪判处无业者马某有期徒刑三年,并罚款5万元。
家住本市河西区的马某1995年以来,串通河北省黄骅一带的发票贩子,大量买进天津市餐饮业假定额发票,先后在本市河东、红桥、塘沽、武清等地贩卖,获取不义之财。2002年5月,马某再次来到武清区以每本100元的价格,卖给杨村镇鸿顺饭店假餐饮定额发票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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