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广州严打宣判大会现场,汪雪珊(右一)强作镇定。本报记者 陈秋明 通讯员 粟晓晶/摄
今天上午,一批重犯在穗被判死刑,其中一名女犯年纪轻轻心狠手辣——
本报讯 记者 林洁,通讯员 粟晓晶、林俏玲 报道:今天上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批故意杀人、抢劫、走私毒品的严重刑事罪犯宣布死刑终审判决。25岁的女死囚汪雪珊(化名)成为全场焦点,年纪轻轻的她用电源线勒死两人后,连死者的衣服鞋子都抢掠一光,其中一人还是她在有八个月的身孕时杀死的。
据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12月8日汪雪珊到广州下塘西某美容美发发廊应聘做工。同年12月10日,汪借故与王某同租一间出租屋。当晚,汪向王某追问“姜鹭”的下落未果怀恨在心。第二天上午8时许,汪乘王某睡觉,用砖头拍打王的头面部并捂住其口,遭反抗后用电源线勒其颈部,致其窒息死亡。随后,汪雪珊搜走了王某的现金600元和衣服、皮鞋等财物,并到银行用存折提取了王某的存款3303元。
2000年1月20日,汪雪珊又化名罗春香,到广州市白云区“小×美容美发屋”应聘。第二天晚上,汪雪珊与洪某同住在该美容店阁楼上。当晚,汪又向洪追问“姜鹭”的下落,洪的反应与王某一样。次日上午9时许,汪乘洪睡觉故技重施,用电饭煲的电源线将其勒死,随后,汪雪珊搜得洪的现金1600元及金戒指等财物。
据汪辩解,“姜鹭”借了她的钱,王某和洪某是担保人,她杀人都是因为她们不透露“姜”的下落;辩护人以汪为女性,请法庭从轻考虑。
法院审理后认为,汪雪珊已于2000年3月12日生育女婴,但其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不予从轻考虑,以抢劫罪判处死刑。
和汪雪珊一起被判死刑的韩石忠也是用铁线勒人窒息而死。去年2月26日下午,韩石忠到广州天河棠下村达善大街的“某某洗发坊”要求“按摩”,女老板姚某某将他带上三楼嫖宿。嫖宿后,两人因费用未达一致发生争吵,继而打斗。韩将姚打倒在地,用脚猛踩其头部,再用带胶皮铁线衣架套在姚的颈部缠勒十几圈,致姚窒息而死。随后,韩拿走姚的一部手机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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