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医科大学的外籍教师摩尔,每周二、四上午9时至10时是他的固定工作时间,不论刮风下雨,他都要换上“工作服”,拎起塑料袋,带上随身听,伴着自己喜欢的摇滚乐,到校园和学生宿舍捡垃圾。由于他喜欢打扫卫生,大家都亲切地称他为“活雷锋”。
摩尔是“活雷锋”吗?我不这么理解。
据介绍,摩尔出生在美国洛杉矶西北部的小城温特亚。在这个拥有12万人口的海滨城市里,人们的环保意识很强,家家都有3个废品回收箱,各种垃圾实行分类处理。放学后,摩尔常和两个要好的小伙伴推着小车,捡废纸、玻璃,既美化了环境,又多了零花钱。摩尔认为,作为哈尔滨的一员,他有责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周围的人,尽量杜绝随手乱扔垃圾、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使美丽的哈尔滨不再蒙尘。
说到这里,事情其实已经十分清楚了:摩尔之所以“做好事”,乃是因为他自幼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很强的环保意识;同时,也因为他对发生在身边的不文明、不环保的行为与现象看不下去。而他做这一切的动机,客观地说,与雷锋精神的核心助人为乐,不能说八竿子打不着,但是,绝对相去甚远。
为什么摩尔身边的中国人把他称作“活雷锋”?假如我们说他们是想借此掩盖自己不文明、不环保的行为,求得心理上的一种安宁与平衡,肯定有不少人不服。然而,摩尔的举动与雷锋精神的实质,也就是不论何时、何地急他人之所急、替别人排忧解难的区别又是相当明显的:他做的只是他感兴趣的事,并且他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受从前养成的习惯的作用。换句话说,如果你让摩尔如雷锋一样不加选择,什么样的好事都做,他未必肯干。
澄清摩尔的行为有别于雷锋,还有另外一层意义,这就是可以让我们“与时俱进”,更好地认识“做好事”的概念,不要习惯性地总是拿雷锋“做好事”的标准来衡量、来要求所有的人。是什么就是什么,抬高他人,可能意味着葬送他人:因为你的要求做起来太难,因此,有可能人家最终力所不逮,不得不放弃。比如说,假如他只是对“环保”感兴趣,可现在却送他一顶“活雷锋”的帽子,要他发扬光大,什么好事都做,那么,是不是可能强人所难?并且,这也学,那也学,可人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他能“学”得过来吗?
时代在前进,简单地拿过去的概念来套今天的现实,固然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但所形容事物的内容和意义却是十分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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