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潘雷) 妻子当保姆“花了心”,回家竟投毒杀死亲夫并拒不招认。在没有直接证据和口供的情况下,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根据间接证据判处该女子死缓。至此,库区首例“零口供”案终于尘埃落实。
被当地群众称作“潘金莲”的龚毕业仅24岁,巫溪县人。龚的丈夫向明修一直在外地打工。2000年4月,为补贴家用,龚毕业也到同乡向某家里当保姆。一来二去,龚毕业和向某 关系渐渐暖昧起来,周围的邻居也看出了两人的关系,有人就偷偷给向明修“报告”。向明修回到家里,马上不准妻子再去当保姆,并跑到岳母面前“投诉”。龚毕业被丈夫弄得相当狼狈,想到不能再去向某家,于是产生了杀夫的念头。2000年8月4日中午,龚毕业假装亲热地为向明修煮了鸡汤,并劝丈夫多喝一点。向明修哪里想到妻子在汤里放了剧毒的鼠药,喝完汤后,没到一个小时就命丧黄泉。
公安机关立即插手调查此案,除了找到鼠药的包装外,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龚毕业投毒,而且龚毕业一口咬定“自己是清白的”,案子陷入了僵局。2001年12月,此案被移送至重庆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让公安机关补充侦查。随后,公安机关调整侦查方向,收集了6组证据,排除了向明修自杀以及除龚毕业之外的人毒死向的可能。今年6月2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尽管龚毕业坚决不承认毒杀丈夫,但法院还是采信了公诉机关的观点,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龚毕业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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