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上海市奉贤区法院以介绍卖淫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农妇王某在奉贤区柘林镇开了一家饮食店。今年8月20日晚,有3名客人在饮食店内吃饭,王上前搭讪,经过一番试探,其中一名黄姓客人对“特殊服务”颇感兴趣。王明知其店内服务员洪某未满18周岁,却仍将其介绍给黄某,在收取“台费”人民币150元后,王让洪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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