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朝涛 实习生辜波燕 通讯员张慧鹏 邝子球)前天下午,广东省东莞市某刑场,随着“砰”的一声,抢劫犯杨国俊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枪声本该在两个月前就响起,而广东两级法院刑庭的法官们为了这“迟来”的正义,经历了很多曲折。血案:
鹅场老板深夜丧命
2001年6月15日晚上10点多,东莞茶山镇卢边村鹅场老板卢某忙碌一天后回到家里了,倒头就睡。当晚11时30分,一个黑影突然溜进卢的卧房,看到卢没有丝毫觉察,黑影抄起墙边的一把铁铲,从后面向卢某的头部猛力拍打,致卢当场昏倒在地,见卢倒地后仍有叫声,又用拳头打击卢的头部,并用已断开的铁铲柄压住卢的喉咙。随后,黑影掠走卢身上的人民币280元、手机一部及从卢的睡房木箱里搜得人民币260元。次日凌晨,卢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在鹅场旁边的鱼塘里,公安机关火速介入侦查。13个小时后,在东莞市罗沙汽车站,民警突然出现在贵州男子杨国俊面前,杨做梦也没想到,转瞬间就落入了法网。波折:
凶犯临阵否认身份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察结案后,东莞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东莞中院于2001年11月27日作出一审判决,以抢动罪判处被告人杨国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杨不服向广东高院提出上诉,称其并没有预谋杀人,只想把被害人打昏后劫财而已。但依据杨供认的犯罪情节和鉴定结论,以及其沉尸灭迹的犯罪情节来看,这种辩解显然没有依据。二审法院遂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
今年8月23日,东莞中院的法官依法向被告人送达广东高院的终审裁定,可万万没有想到,在侦察、起诉和一审、二审期间均没有对身份提出异议的杨国俊,却突然喊叫道:“我不是杨国俊,没有杀人,我是帮杨国俊顶罪的……
人命关天,法院不敢怠慢,中院副院长一边马上向院长请示,一边召集市检察院和看守所的领导商议,决定依照有关规定,暂缓执行。之后,一份书面报告也到了广东高院刑一庭。
结局:撒谎罪犯终受极刑
8月27日,一个由东莞中院、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共同组成的调查小组踏上了远赴贵州的路,在杨国俊原籍的地水城县蟠龙乡,找到杨的母亲王仲英、嫂子崔凤书、姨夫邓仲益调查。经辨认,3名被告人家属都确认东莞中院拍摄的案犯的照片正是杨国俊。法官们还仔细询问了杨国俊的成长历程,结果显示,案犯供认在案的与家属描述的完全一致。
9月初,东莞中院携贵州之行取得的证据到广东高院专门作了汇报。按理说,这些证据基本可以认定案犯就是杨国俊,此案可以审结了。然而广东高院刑一庭却提出“要百分之百弄清杨国俊的真正身份,不能有半点含糊”。
同月下旬,东莞中院刑庭法官等人再赴贵州,抽取了王仲英血液。经法医学DNA检验鉴定,王仲英与本案案犯亲生关系的概率为99.998949%。至此,真凶终于大白。面对如山铁证,杨国俊无奈地说:一个人做了错事是应该受到惩罚的。人之将亡,其言也善,在卷宗里,记者看到了罪犯最后的忏悔:“感谢你们去查我的身份,你们辛苦了……”
事后,记者先后采访了东莞中院和广东高院,法官们只有一句话:刑事案件就得这么办,案件再多也容不得一点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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