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掉了,欠款人周世超否认欠款事实,债主钱大禄用录音证据告倒了欠款人。昨日,壁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宣判:周如数归还钱大禄欠款32.5万,本案受理费等共计11745元,由周支付。
据悉,此案是自4月1日,国家“录音可做证据”的规定实放施以来,我市首例录音做证据被法院采信、并做为判案依据的案件,钱大禄也成了首个“录音做证据”的受益人。
欠钱
做皮鞋PVC底料的材料供应商钱大禄,与做成品鞋底的成品商周到世超夫妇,两家人素有生意来往。
为了便于区分,钱为每个客户都准备了一个小本子,记录着往来货款等,并在小本子的封面记录下该客户的名字。到2002年5月15日,周已经欠钱货款32.5万元,均由周直接在钱的小本子上出具欠条。
6月8日,钱妻在周家旁一门市打公用电话,将小本子遗失在该门市。一个多小时后,钱妻想起该事,慌忙返回寻找未果。该门市店主廖敬财告诉钱妻,他确实看到过一个小本子,但见本子右下角有“周世超”的名字,没看内容就径直将本子交给了周。
录音
钱大禄寻思着,周世超欠款数额大,又不是马上还,万一不认账,岂不是没有办法。在印象中,好象可以用录音做证据。忐忑不安的钱向懂法的人咨询,证实了自己的“印象”,还学习了这本法规。
于是,钱大禄买来微型录音。几天以后,找到周夫妇,以欠条遗失,让周补写欠条为由,与其谈起“欠款”事宜,并录音了。
由于是民事官司,谁主张谁举证,钱的律师又找来知道这件事的证人,和捡到账本的人。除了证人们签字画押外,钱还将全过程录了音。
庭审
本案在壁山县法院共有两次开庭,第一次开庭期间,周夫妇一直没有到场。
庭上关键证人廖敬财出庭作证。廖在法庭上描述起当天捡到本子的情形……
在法庭举证阶段,钱出示了自己所录了5、6盘录音磁带,并当庭播放,其中周与钱对话时,周没有否认欠钱事实,称:“我不可能出两张欠条给你,不然我就得还你两次钱。”钱称,“我们可以给你证明那张条子作废。”
在第二次开庭时,周夫妇到庭,但两人极力否认欠条一事,表示根本不欠货款,在算帐的时候就已经结清。
当周世超夫妇听到录音时,两人请求法院不予采信。
判决
判决书称,钱大禄提供的录音证据与证人证言,收集程序合法,内容客观真实,证据间能相互映证,形成锁连,合议庭予以采信。法院认定,周世超的确欠钱大禄32.5万元钱。
本报记者 邓雪 实习生 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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