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我省投融资体制将实行重大改革。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江苏省投融资体制改革近期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今后,除涉及国家安全及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以外,其余领域都允许社会投资进入;凡是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领域,
均鼓励和允许社会投资进入;在实行优惠政策的投资领域,其优惠政策对社会投资同样适用;我国承诺对外资逐步开放的领域
,允许和鼓励社会资本同步或提前进入。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意见》指出现有收费公路、桥梁等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基础设
施项目的部分股权可以向社会公开招标出让,并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投资入股;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港口、航道及其整治电力、水
利设施等项目的投资;交通设施建设征用农民土地的,允许农民在自愿的前提下以征地补偿标准作价入股。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在政府统一规划和规范管理的前提下,鼓励和允
许社会投资;公交、自来水、燃气、热电、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项目,鼓励社会投资者单独或联合投资;城市道路、桥梁、
环境卫生、绿化等项目,可实行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招标选择经营者;现有市政设施可以转让给社会投资者经营。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社会服务业。允许私营个体经济投资创办盈利性医疗机构,逐步放开其医疗服务价格,并吸引
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的改制、改组和改造;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幼教、职教、高等教育等非义务教育以及学生公寓、食堂等教
育后勤设施,并投资文化、体育产业化项目和科普、旅游、社会福利设施。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改革、改组和改造。在竞争性行业中有步骤地退出国有资本,加速社会资本进入。鼓励社会资
本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收购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经济的改组、改造,并通过产权交易,
受让已改制企业的股权。
我省将加大对社会投资的政策扶持力度,在项目审批、土地使用、税费征收、贷款获得、贴息享受、股票上市、债券
发行等政策制定和执行上,对社会投资将实行与国有投资一视同仁的政策待遇。同时,拓宽社会投资的融资渠道,有步骤地开
放社会资本参与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重组改造,发展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机构。另外,还将加快形成市场化的投资建
设机制,按照“先少后多、逐步开放”的原则,抓紧推出一批项目,向全社会招标选出投资者,给予社会投资者公平竞争的机
会。
《意见》还对企业投资行为作出具体规范。要求各类企业都要建立严格规范的投资风险约束机制和科学民主的投资决
策制度,不得投资建设国家禁止发展的项目。
根据《意见》要求,今后,政府投资原则上从一般竞争性领域中退出,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
持产业结构调整和不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需要支持的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比如,由政府投资的公益事业项目
和非经营性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除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外,将交由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唱主角”。
(李君良吴晶晶汪晓霞)(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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