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南京市新一轮区划调整,本着“维护稳定、平稳过渡、支持新区、加快发展”的原则,对牵涉到的中小学生入
学、农民土地承包、拆迁居民安置等问题都出台了相关政策,尽量保证老百姓的生活不受干扰。
关于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和跨区就读的中小学生就学问题,南京市规定,区属学校的划转与区划调整同步进行,实行人
财物整体划转,各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调动现有在岗 干部和教师,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育质量。区划调整后,建
邺区部分街、村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有一定困难,原承担建邺河西地区义务教育初中阶段任务的学校,要继续承担河西地区
义务教育的任务,其招生人数不得低于2002年夏季实际招生数,其过渡期为5年。此外,对家庭住址隶属关系因区划调整
发生变化的原在校的中小学生不得视为跨区借读生,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及赞助费。
因区划调整导致少量农民跨区承包土地的,农民土地承包关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一律维持
不变。
关于河西地区拆迁户经济适用房建设问题,南京市委、市政府表示,为保障河西地区快速健康发展,切实解决河西拆
迁户后顾之忧,确保社会稳定,河西地区拆迁户经济适用房建设工作,继续由雨花台区负责实施,确保按时优质完成建设任务
。(杭春燕)(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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