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刘峦李清琳通讯员王明山缠分良】日前,本市大港区居民闫某到银行取款,慌乱中丢失现金一万元,被张某捡走。张某自认为自己撞上了好运,可是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法律的制裁。
10月16日,大港区太平镇某个体食品厂老板闫某到银行取钱,途中接到电话:其伯父出车祸,病情严重。接到电话后闫某心里非常焦急,匆忙取了钱,没有清点就放在自家的保 险箱里,后赶往大港生活区探望伯父。伯父病情稳定后闫某返回家中,转天准备拿钱去进货,清点时发现少了一万元,闫某迅速赶到银行。经查证,银行工作人员清点现金无误。在察看银行录像时,发现闫某取款时行色匆匆,不慎遗失一沓人民币,被同在银行办理业务的张某捡走。闫某在银行工作人员的陪同下找到了张某,耐心说服,恳求张某还钱。但张某态度蛮横矢口否认。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闫某向公安大港分局刑侦七大队和太平派出所报案。办案民警对证据进行了查实,认定确系张某所为,遂对张某做思想工作。张某执迷不悟、百般抵赖,但证据确凿,民警以涉嫌侵占罪对张某依法刑事拘留。当张某踏进看守所的时候,才幡然醒悟,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每月5元享用15M收费邮箱 网上购买3分钟开通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