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最近南京鼓楼区一市民因出租住房取得收入偷税,被税务机关补罚两万余元。
据介绍,家住和会街的居民管某于去年6月将自己和会街的住房出租给他人经营,取得租金收入4.8万元,却未按 税法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当鼓楼地税分局税务四所税务人员根据线索对其实施税务检查时,管某拒不合作,后在事实面前才承 认其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未交税,税务机关依法对其处以补罚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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