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3日电日前,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炳武诉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疗事故案作出判决:由医院 赔偿给患者精神抚慰金人民币8万元。
据滇池晨报报道,国家二级演员王炳武于1999年12月23日因冠心病入住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心外科,医 院于2000年1月10日为他施行冠状动脉搭桥手术,出院后感到身体不适,多次到医院复查,但始终未找到病根。
后来,王炳武因其他病到医院检查拍摄片子时,发现右心室心包内遗留有注射针头一枚。面对这一事实,他将再次面 临手术,而且心理压力更大。于是,他将医院告上法庭。(柏立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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