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昨天,国家林业局的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让市民投票表决来决定咬死人的东北虎的命运这一做法违反国家法律。
近日,多家媒体先后报道了本月初发生在哈尔滨东北虎林园的老虎伤人事件。有报道甚至指出,有关单位正考虑采取市民投票公决的方式来决定对肇事老虎的最终处理方式。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司一位人士称:“国家林业局方面现已从媒体获悉此事,但尚未见到有关此事的正式报告,今后将密切关注此事的进展。”该人士特别强调:东北虎是国际上重点保护的濒危野生动物,早已被列入我国现已签署加入的《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并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进行保护,不得任意捕杀。
记者进一步询问对东北虎伤人致死事件的处理意见时,该人士表示:该事件须多从管理方面查找原因,管理者是否存在主观上的疏忽大意才是问题的关键。现在,除协调有关各方及时对被害人家属作出相应的抚慰、补偿外,加强对这只伤人虎的管理也是必要的。但是否因此就必须对它进行最严厉的处理或是相应“处罚”,却还值得商榷。此事应尽快上报林业主管部门,待征询过有关动物专家的意见后再做出审慎的决定。毕竟老虎在全世界都是相当珍贵的野生动物,我们除了要做好保护工作,还需要认真履行国际法上的相应义务。“让市民投票决定”的说法,不仅有违国家法律,而且有些荒唐。
另据《哈尔滨日报》昨天报道,虎园有关负责人22日说,悲剧的发生,是虎园管理的漏洞造成的,与虎无关。(李崴)
每月5元享用15M收费邮箱 网上购买3分钟开通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