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3日讯(通讯员 关学军 记者 胡磊)一段时间以来,拖欠民工工钱的现象时有发生。年终将至,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济南市建筑管理局近日专门出台措施,严令各施工企业确保给民工及时发放工钱。 济南市建筑管理局要求各施工企业、外地驻济施工企业成立由领导参加的清欠工作班子,研究办法,制定措施,筹措资金;设专人负责接待投诉、上访人员,不得推诿扯皮、态度蛮横。各施工企业要立即清理工程项目部私自招用的分包队伍,彻底清除非法劳务队伍,凡是层层承包的无施工资质的劳务队伍要立即清
据了解,凡因工程垫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和私招乱雇队伍引起的拖欠工人工资而造成不良影响和被新闻媒体曝光的企业,济南市建筑管理局将按照市场管理规定给予处罚。具体处罚措施为:本市企业按建设部资质管理规定给予严肃处理,项目经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项目经理证书;外地施工队伍清除出济南建筑市场。
为方便民工举报,济南市建筑管理局特设拖欠建筑工人工资举报、投诉电话:(0531)640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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