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敬通讯员李合】一妇女在列车上盗窃时被乘警发现,审查中乘警发现该妇女不仅盗窃还携带假币。昨天上午,天津铁路运输法院以运输假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2002年4月23日,河南省潢川县人胡国珍从东北乘哈尔滨至德州的1548次列车返乡。当日14时50分。胡国珍在11和12车厢连接处,欲盗窃一女旅客的钱物时,被乘警发现后对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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