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4日电日前,江西波阳县法院审结一起6岁男孩状告生父拒绝支付抚育费的案件,法院判定男孩胜诉 。
据江南都市报报道,1996年12月,波阳某乡的赵某刚满1周岁时,父母因感情不合,协议离婚,赵某随母亲生 活,当时未涉及到抚育费。5年多来,赵某的母亲没有固定收入,多次要求赵某生父给付抚育费,均无结果。无奈,今年6岁 的赵某一纸诉状,将自己的亲生
波阳县法院审理认为:赵某的父母二人虽已离婚,但二人对赵某均有抚育的义务,赵某随母亲生活困难,向其父追索 抚育费,是符合婚姻法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遂判决赵某的父亲给付赵某的抚育费至18周岁止。(波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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