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自以为登上了火车就能远走高飞的彭绍良。作案后次日,在北京落入法网。日前,静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彭绍良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1000元。
彭绍良于今年6月23日从哈尔滨到上海找工作,借居在某招待所朱小姐、刘小姐处。彭绍良却萌生歹念,乘两位小姐熟睡之际,将两部手机和960元现金塞进口袋,随后打的赶至火车站,登上了去北京的火车。
谁知秋后账算得快,彭绍良一到北京火车站即被民警注意,随身携带的两部女用手机使他无法自圆其说。可笑的是,男女混居一间的彭某和两位小姐,在案发前共同居住了五天,双方却都不知对方的姓名,互留的均为假名。
(李鸿光 陈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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