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海清)本报曾几次报道的“三水市太和公司化学品泄
漏导致村民不适”一案,于本月22日在三水市法院开庭,299名自称受
害的村民作为原告要求赔偿273万多元。
原告赔偿不足难补伤害
开庭当日,来自三水市河口镇基塘村委会白沙村等地的近200名村民
,十分平静地旁听了白沙村29户村民状告三水市太和化工贸易公司环境污
染损害赔偿案。陈丽珍等29户村民在诉状中声称:今年4月13日凌晨,
他们被一阵恶臭惊醒,许多村民感到胸闷、喉痛、呕吐,500多名村民紧
急疏散,140名村民中毒住院,近4万平方米的田地作物发黑发黄,村民
经济损失严重。
后据查,该事故为该村附近的一家化工厂储备的醋酸乙酯泄漏所致。事
故发生后,三水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才未酿成更大的灾祸。在有关部
门积极调处下,肇事工厂虽向村民作了一定赔偿,但该村29户村民认为该
工厂的赔偿不足以弥补他们的经济损失和所造成的人身伤害,故向三水市法
院提起诉讼,要求肇事工厂赔偿包括医疗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
计273万元。原告律师在法庭上说,被告的生产经营给附近居民带来了环
境污染和破坏事故,造成原告身体、财物受损,已构成民事侵权,依法应当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被告已对村民适当赔偿
被告太和公司辩护人则辩称,太和公司所泄漏的醋酸乙酯毒性不大,也
未造成像这29户村民所声称那样的严重后果。今年4月13日事故发生后
,在当地政府出面下已得到妥善解决,公司积极给付了资金,对受害村民进
行治疗和适当赔偿。29户村民要求给精神赔偿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
被告辩护人还称今年8月13日醋酸乙酯泄漏不是污染事件,是公司对
长期未使用的液氨空瓶进行残渣清理时,一批白沙村民来到公司提出气体飘
到该村,已造成过百人中毒,需要入院治疗,三水市安监部门调查未发现人
、畜污染,因此不构成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他们还声称,他们的工厂已处于
关停状态,根本没有进行生产,公司已陷入关闭的命运,也无力继续赔偿。
为此,他们要求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
反响依法维权才是正途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许多群众认为,无论本案如何判决,但有一点
是可以肯定的,这29户村民为三水人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无论遇到如
何重大的问题,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才是唯一
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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