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丁后锋) 因沈阳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不给员工报销差旅费、不办理保险、不给解除合同赔偿金,10月23日,3名被解雇的员工联名将该公司告上了南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该公司按规定付清员工所有欠款。
昨日上午,申诉人张仁武、易新力告诉记者:他们于2001年9月经招聘进入沈阳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数字医疗部担任业务员,刚进办事处时,办事处多次拒 绝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只口头答应支付他们因工作支出的差旅费、接待费、通讯费。双方还约定使用期3个月,试用期月薪1300元,转正后月薪为2000元。
今年6月24日,办事处突然告知因数字医疗部解散,3名员工被解雇。被解雇的3名员工找到办事处有关领导要求报销差旅费和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领取工资及查看各类保险(公司没给他们办保险)时,办事处却要求他们结清所有出差借款。
昨日,在南宁市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审判庭,被申诉人在答辩中对报销差旅费、接待费、通讯费,以及补发工资一事都给予了否定。被申诉人对办理保险一事这样回答:“办事处正在为你们办理保险。”
因原沈阳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办事处不具备法人资格,具备法人资格的沈阳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又隶属于广东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最后仲裁委接受申诉人追加广东东软数字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请求。作者:丁后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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