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韦义华 通讯员韩永新 罗元) 昨日下午,广西公安厅通报:滕县公安机关破获一起敲诈勒索案件,作案者在打电话进行勒索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
10月15日下午1时30分,滕县太平镇某店主吴老板接到一陌生男子的电话,对方用强硬的口气说要吴某某与他合作,如果不合作,上楼到其经营的旅店某号房看看。
当吴老板和服务员陈某某打开该房间时,立即闻到了一股浓浓的汽油味。房间内一个尚装有少量汽油的矿泉水瓶丢在床上,床单上淋满了汽油。捡起放在床铺上的一张信纸,只见信纸上写着:“因本集团公司面临困境,要求贡献2万元钱,时间限在10月16日晚上8点钟之前存入邮政储蓄卡胡锦成的账户内……如果不合作,必会遭灭顶之灾……落款盖着“胡氏集团公司”的印章。
吴某某急忙向藤县警方报案。接报案后,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和了解情况,从值班服务员陈某某处得知,住在该号房间的男子是当天中午11时30分左右到旅店开房入住的,开房时没有身份证。正当民警展开调查时,吴老板又接到陌生男子打来的敲诈电话。经侦查,办案民警获悉犯罪嫌疑人是从平南县丹竹镇打来的电话。警方立即连夜驱车赶往丹竹镇。
据丹竹派出所介绍,该镇辖区发生的两起敲诈勒索案件,都是利用敲诈勒索信的形式作案,落款同样是“胡氏集团公司”。警方据此认定,丹竹镇发生的两起敲诈勒索案件与太平镇发生的敲诈勒索案件应是同一人或同一个团伙所为。
10月16日晚上8时许,吴老板再次接到那名男子的电话时,民警捕捉到了疑犯的方位,并迅速出击,在丹竹镇邮政局门口电话亭将正拿住话筒大声威胁吴某某的犯罪嫌疑人当场擒获。被抓获的犯罪嫌疑人自称名叫胡锦成,现年35岁,系广东省清远市清溪镇人。作者:韦义华 韩永新 罗元(韦义华 韩永新 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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