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长期奸淫女儿的廖稳强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本报9月16日A4版曾作报道)。昨日,宁乡县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处廖稳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7月初的一天晚上12时许,廖以检查女儿萍萍(化名)是否来月经为由,要女儿脱掉裤子横睡在床上让其查看,随后夺去了女儿的贞操。在以后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廖先后在女儿房里、厕所等地,多次对其实施奸淫。(记者 邓九义 实习生 贺 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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