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10月24日消息:“借走”老板2万元钱的浙江省永嘉农民赵某,昨天被永嘉法院判刑4年,并处罚金5000元。
去年11月15日,老板梅某将2万元现金交给赵某与盛某,委托两人跟车去河北运鸡。夜里,赵某想着两万巨款,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写下“暂借两万,两年内还”的“借条”放在车上,将两万元钱拿走逃逸。次日,同车的盛某发现赵某及货款均已不见,即报警。今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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