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吃饭、睡觉、劳动甚至上厕所都要被人盯着,一天从事重体力劳动达到13个小时,稍有不从便遭毒打。昨天
,苏州虎丘区公安分局侦查终结了一起强迫劳动案。
此案2002年5月至7月发生在苏州市虎丘区一乡村钆石厂,2名犯罪嫌疑人白李祥和刘清亮均为从外省到苏州打
工人员,在虎丘区东渚茅山钆机带班,白为带班工头。他们雇用媒子,以介绍工作为名,将民工骗至钆石厂。一旦进入钆石厂
,民工就失去了人身自由,被 带班全天候监视,从事重体力劳动。据警方侦查:2002年5月至7月22日,白李祥在东渚
镇宝山钆石机和茅山钆石机上带班期间,指使雇用的刘清亮、阎刘成(另案处理)等人,对钆石机上李某、牛某等多名民工,
采取威逼、殴打、限制民工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民工每天劳动13小时,而工资远低于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每月430元的
最低标准,还不能正常发放,有的民工干了几个月,竟分文未得。2002年7月22日,一民工不堪重负,从钆石厂逃出来
报警,由此案发。(家春志坚大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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