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宣告死亡的“死”人谢小琼重新现身,要求法院“批准”她复活。昨日上午,金牛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失踪女“死”而复生
据称,去年6月,成都营门口乡茶店村居民赖建平向金牛法院申诉,称妻子谢小琼从1 997年6月离家出走未归,故请求法院宣告妻子死亡。赖向法院提交了辖区派出所、村委会有效证明。金牛法院在《四川法制报》上登报公告一年。今年6月19日,公告期满,法院依法宣告谢死亡。今年10月13日,“死”人谢重新出现在营门口法庭,法院称将撤消原判决,作出新判决,宣告她复活。
“死”人其实并未死
据谢称,1996年5月28日,她与茶店村二组的赖建平结婚,户籍也迁到该村。婚后双方性格不和,谢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赖却向谢索要10万元青春损失费,并让谢小琼把户口迁出茶店村。谢没有答应赖的过分要求。1998年1月,她到法院撤诉,离家出走。同年4月,她再次回家和赖协商离婚,赖强行搜走谢的身份证。随后,谢到广汉开理发店。1999年夏天,夫妻二人到茶店村办公室领取生活费。2000年,她再次回到成都,一直住在万年场干姐家。到今年7月前,她还3次委托律师和赖联系离婚一事。9月20日,谢到公安局一查,自己的户籍没了,原来警方根据法院死亡判决书注销了谢的户口。这时,她才知道自己被宣告死亡了。
赖家称她想”骗”户口
赖的母亲朱国芳称,按村上的规定,夫妻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要迁走,可谢为了让自己的户口继续留在茶店村,主动撤诉。4年里,赖苦苦寻找谢,仅车旅费就花了5000多元,却一直没有找到她。无奈,赖才到法院申请宣告谢死亡。今年9月,赖再次与另一女子结婚。
-律师说法
赖和谢必须离婚据成都蓉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劲夫称,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有证据证明其并未死亡的,法院应撤消死亡宣告。被撤消死亡的人的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自撤消死亡宣告之日自动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再婚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夫妻关系。本案赖已经再婚,这样赖和谢必须离婚,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需重新分割。如果赖隐瞒真实情况,使谢被宣告死亡,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补偿。(记者 王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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