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新闻网10月25日消息:浙江省苍南县一“16岁少女惨遭毁容案”,等待了将近八年后,终于有了结果。用硫酸致人毁容的黄钦舵昨天被苍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赔偿被害人郑秋叶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共计7.054万元。
1995年2月6日,苍南县金乡镇河头村青年黄钦舵与16周岁少女郑秋叶各自依父母之命,按农村习俗“结婚”。抗婚不成的郑秋叶时常与黄争吵。同年2月14日晚10时许,两人再次 发生争吵。黄钦舵一气之下,到屋外取来一塑料袋硫酸,泼向坐在床沿上的郑秋叶,造成她头、面部严重烧伤。
经鉴定,郑秋叶其损伤程度为重伤,且伤残等级属六级。
郑秋叶因反抗包办婚姻而惨遭毁容一案,本报予以系列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和关注。118医院精心护理,企业家热心助学,社会各界人士捐资慰问,郑秋叶重新走进了学校。在民进高级职业中学三年的学习后,她又如愿跨进了大学的校门。今年初,已经毕业的郑秋叶在本报牵线搭桥下,应聘我市一家服装企业从事服装设计工作。
案发后,黄钦舵一直潜逃在外。苍南警方悬赏2万元“重金买线索”,人大、妇联等部门也一再督办此案。今年5月21日,黄钦舵在北京朝阳区被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钦舵违反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并系六级伤残,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属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
据悉,苍南县今天将举行公审大会,对黄钦舵等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温州日报 周永旭 金丹霞 朱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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