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何宁 记者解建国)天津市一农村青年为获取不义之财竟以写恐吓信的方式敲诈他人钱财,结果不但发财梦没做成,却因敲诈勒索罪进了监狱。
被告人杨某捕前系宁河县潘庄镇某村农民。今年7月28日,杨某将写好的一封恐吓信连同一包黑火药夹带在信中从宁河县潘庄邮局寄给在205国道上开加油站的陈某,用语言威胁陈某索要钱财,因受害人未予理会,杨某阴谋未能得逞。此后杨某又连续寄出四封恐吓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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