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县取缔槟榔西施“三不露”又出现新话题。为了搞好警民关系,10多位槟榔西施欲集体加入警友会。警方对此强烈反对。
桃园“县府”自宣布取缔槟榔西施“露胸、露肚、露臀”的政策后,警方即开始加强巡逻取缔。
9月28日下午,警方接报,平镇市延平路一名槟榔西施,为吸引客人穿着大胆暴露。警员赶到现场,发现20岁的廖姓槟榔西施身披薄纱,下半身穿着透明内裤。警员立即拍照存证,将廖移送“地检署”侦办。
检察官勘验照片发现廖女穿着的确够夸张,认为廖女触犯“公然猥亵罪嫌”,但鉴于廖女态度良好,决定对廖女课以1万元新台币罚金,缓期两年起诉。
槟榔业者获悉廖姓槟榔西施被罚1万元后,无不大叹生意快做不下去了。但脑筋动得快者,决定向警方靠拢,中坜地区10多位槟榔西施决定集体加入警友会,牵头人已与警友会接洽,但中坜“警分局局长”赵成之表达强烈反对。
槟榔业者认为,警友会员每年缴交的年费少,入会后可与警察做朋友,被找麻烦取缔的机会自然降低。
桃园县警友会秘书徐荣祥表示,警友会设有章程,对入会有资格限制及权利义务规定,且须送警方核备。警友会是与警方做朋友的民间团体,警方当然有权筛选会员。
赵成之强调,他没有职业歧视,但槟榔西施职业敏感,不宜加入警友会。如果警友会同意槟榔西施加入,警方就与警友会划清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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