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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今年4月16日,倪某途经昆山市震川路时,遇到路边有两人在兜售手机,倪某 看中一只非常漂亮的三星手机
,经过讨价还价最终以600元买下。第二天倪某将手机带至公司向同事赵某炫耀,结果发现该手机是只模拟机根本不管用。
为了弥补损失,倪赵两人商量好办法后于当日晚上12时许骑自行车在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盛希路与夏驾路路口,将下班回
家途经此地的女青年杨某拦住,以借打手机为名,强拿硬要杨某的摩托罗拉V998++手机一部。被害人杨某报案后,公安
机关通过调查于6月3日将倪某抓获。倪某被骗本是受害者,但其不去公安机关报案反而伙同他人去干违法犯罪的事,结果非
但没有挽回自己的损失却为自己换来了两年徒刑。(汪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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