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连日来,众多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或发来电子邮件,反映合肥建工大厦内有个“九华公司”,大肆宣传其在青
阳县境内的陵园墓穴,鼓动市民前往参观、购买,甚至转手赢利。读者反映,这家公司实际上“是在变相倒卖陵园”,使不少
中老年市民上当受骗。根据线索,本报记者昨天来到位于合肥建工大厦12层的九华公司。一名周姓女职员首先带我们参观了
“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的模型布局。她强调,他们公司的售后服务好,不管身体状况如何,也不管年龄大小都可以购买墓穴
,而且一个身份证可以购买两个墓穴;她还煞有 介事地拿出几块墓地的永久性使用权证,并称这都是她购买的,自己的身份证
不够用,她还借了别人的。据她介绍,九华公司投资7000万元兴建的这处陵园,按照陵墓的不同类型有着不同价位,有的
可安放整家人的骨灰,价位一般都在万元以上,好的更贵。如果买者暂时不打算使用墓穴,买下了永久使用权证后,可通过公
司明码标价再次出售,一个普通的墓穴在他们那一般在万元左右,如果再次卖出,可以升到三四万。随后,她又带记者来到另
外一间放着电视、摆满椅子、墙面上还贴满各类宣传照片和文字材料的房间,还特意为我们播放了有关九华山圣地陵园的VCD
。记者注意到,就在我们看宣传片之前,有十几位中老年市民刚从这间屋子出去。女工作人员随即向我们展示了从青阳县到省
民政、土地和物价等部门对于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的各种“批文”,声称他们公司是合法经营。但记者同时也在由他们出示的
省民政厅一份批文中发现,有关部门实际上明令禁止经营性陵园从事转手经营、炒买炒卖,严禁非法购买活人墓地、家族和集
体墓地。九华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为此记者还专门采访了省民政厅事务处一位姓周的同志,据他称,任何人
只能凭死亡证明或火化证书购买墓穴,九华公司虽然是一家经过批准的经营性陵园,但从事炒买炒卖陵园墓穴,仍属不正当甚
至是违法行为。他告诫那些中老年市民:“天上不会掉馅饼”,一旦受骗将后悔莫及。另据《江南时报》昨天头版消息报道:
南京理工大学近60名教师近日已将安徽青阳九华山佛国圣地陵园开发有限公司在南京的办事处告上法庭,他们称该公司存在
以发售穴位的名义进行集资诈骗的嫌疑。该报称,据不完全统计,南京理工大学已有57人被骗超过百万元,同时被骗的还有
河海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和南京电力局等单位的众多中老年职工。(本报实习生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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