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9日电据新闻晨报报道,15年前发生在上海崇明岛的一起触电事件,使一名当时年仅8岁的小女孩
高度致残。如今,长大成人的龚某对当地政府和电力部门提起诉讼。经法院调解,日前双方达成协议,由镇政府每年按上海市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90%,对女孩实行补助,至70岁为止。
1987年初,崇明某乡因水利工程需要,在工地上安置了一台1万伏的高压变电器,周 围用芦席作临时护围。此后
由于风吹雨打,致使芦苇倒地。同年3月8日下午,年仅8岁的女孩龚某路过此地,不慎跌倒被高压电击伤,身体左侧遭严重
伤害。后经医院抢救,虽保住了性命,但留下了左臂截肢、左腿大面积烧伤的后遗症。
当时,乡政府补助了6400元钱,并答应等龚某成年后安排其到福利工厂工作,但以后由于人事变动等原因,此项
承诺并未兑现。
去年4月,23岁的龚某向崇明法院提起诉讼,将当地乡政府和电力部门告上法庭,要求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36万
元。
经法医鉴定,龚某的肢体缺失达到4级伤残,工作能力基本丧失。尽管事实很清楚,但由于时间太长,被告还是在诉
讼时效等方面提出异议。
最后,法院在审理后进行了调解,使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下达成协议,由镇政府提供生活补助至龚某70岁。(李
郭平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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