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28日讯(祁云奎 马立中 董震)今天,济南市天桥区法院召开公判大会,依法对犯有盗窃、抢劫罪行的9名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广军、彭霄、杨文龙、安燕,四人中年龄最大22岁,最小18岁。2002年5月,上述四被告人分别来到天桥区和历下区两处居民区,共同盗窃摩托车2辆,价值3650元。不久,被告人彭霄、安燕两名18岁的女犯,经过预谋,在天桥区一居民区盗 窃价值1·5万元的面包车一辆。四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到4年不等,并处罚金2000元到1万元不等。
2002年6月,被告人孙培胜伙同他人在济南长途汽车站采取手持药瓶故意碰撞他人,然后趁机将药瓶摔碎的方法,持刀抢劫外地来济人员现金500元及手机一部。被告人孙培胜,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2年4月,被告人周静蓓伙同他人在济南天桥区一烤羊肉串摊位喝酒时,故意拦住两名过路行人进行殴打,周静蓓趁机抢走行人手机一部。被告人周静蓓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02年6月,被告人陈延秋窜至济南市天桥区洛口一居民区,盗窃一价值3780元的摩托车一辆。然后,又骑着盗窃来的摩托车来到另一居民区,将一女青年推倒在地,抢劫手机一部。陈延秋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另外,郝向斌、鲁曰军犯盗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