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潍坊10月28日讯(通讯员 王宝成 记者 刘炳文)日前,抢劫出租车并将司机杀死的安丘市农民刘振刚被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刘振刚系安丘市黄旗堡镇大桃村农民,今年1月29日,他因与妻子感情不和,乘车去妻子的原籍烟台散心,当散步至出租车市场时,他把对妻子的愤恨迁怒于胶东人。当天下午16时许,刘振刚以去安丘拉面粉为名,骗得烟台出租货车司机闫某与自己同行
当晚22时许,当车行至安丘市赵戈镇高家官庄时,刘振刚谎称已经到家,将闫某骗下车,然后用车上的铁锤猛击闫某头、面数下,又用随身携带的细绳猛勒闫的颈部致使闫死亡。
刘振刚杀人后将闫的手机、传呼机及现金等钱物拿走并潜逃。后来,刘振刚被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0月23日,刘振刚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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