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8日讯(记者 温涛)机场附近的百姓燃烧秸秆造成航班延误,37名游客因此与旅行社产生纠纷:游客诉旅行社甩团,旅行社称游客自动离团想要敲诈。究竟是责在不可抗力,还是人为所致?今年“十一”期间发生的这起旅游纠纷,至今因责任难认定悬而未决。山东省旅游投诉中心拟邀专家对此进行专门讨论。
李健等37名游客向省旅游投诉中心递交的投诉书称,他们参加的是山东国商旅行社组 团的济南—温州4天3夜(2002年10月2日—5日)旅游团,10月2日晚,游客在遥墙机场滞留3个多小时后被告知航班取消,3日清晨到机场后,再被通知航班推迟到10时45分。游客认为耽误了行程,要求导游做出书面答复,但导游和领队态度蛮横,不顾游客自己登上飞机,37名游客被弃在济南机场,他们认为这是甩团行为,要求旅行社退还全部费用并赔偿一倍的违约金以及其间其它费用。
山东国商旅行社在书面答复中认为,李健等37名游客的投诉缺乏法律依据。游客所说的“甩团”,事实上是他们以误机为由,提出旅行社现场按照5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赔偿的要求未得到满足后,擅自和机场办理了退机手续,这应视为自动离团;同时旅行社认为,航班延误是因为当地农民燃烧秸秆形成浓烟造成的,是不可抗力,旅行社也采取了补救措施,如安排游客住宿等,因此不应该承担责任。
省旅游投诉中心有关人士介绍,此案例比较特别,其焦点在于是否甩团和烧秸秆浓烟造成航班延误是否是不可抗力。前者要看双方提供的证据如何,后者在现有的法规中则不好界定,因此将举行专题讨论会。据悉这在我省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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