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程娟 实习生 蒋小玲)“商店里标价上百的商品,在这里仅以一元起拍,便宜得让人不敢相信。”昨日,家住重庆市江北的吴女士打进热线询问:“这些超便宜商品是否有问题。”
记者随即来到江北观音桥时代广场。在广场一侧的一间门面,一幅红色的“一元起开心拍活动”的大横幅,被当成了这家店的招牌,店外挤满了参加竞拍的市民,许多人对此将 信将疑。
两名外地口音的男子主持整个竞拍现场。两人称,对任何一件拍出的商品,都会出具正式发票。
主持人对一个充电照明灯的起拍价仅为一元,表示出极大的让利优惠态度。他称,“商店里同种商品至少也得卖50多元”,经过七名竞拍者的参予,此照明灯被炒至7元。随着主持人手中的塑料槌一落,此件商品归一名罗姓先生所有。
罗先生称,他觉得这个只需7元的照明灯“千值万值”,但对其质量如何,他倒也不敢保证。
记者发现罗先生那张照明灯的发票,其实只是一张普通的销售单,上面既无正规税务章,也无商家名称,只有一个标有“一元起开心拍”的红色印章。
随后出示的起拍商品还有电眼照像机、鳄鱼真皮皮带、儿童电动车等,起拍价均为3元。据主持人介绍,一款电眼像机在深圳大商场内,最低售价都要168元。但记者仔细观察了这些出售的商品,感觉其外观及做工都较粗糙。
江北区工商局经检科的许先生称,商店只有在如门面到期、门面拆除等不可抗拒的情况下,才能以低于商品成本的价格出售商品,正常情况下,任何以低于正常价格较大幅度出售商品的行为有低价倾销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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