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李剑军、通讯员陈卫军、金建忠报道:25日早晨,15岁的李明(化名) 背着书包赶往丹江口市一所普通中学上学。几乎没人会想到,他是一名收容教养期未满的少年犯。
去年初,省少年犯管教所开展以试读为主的“行刑非监禁化”试点工作。李明因在收容教养期间表现良好等原因,该所把他列为第一个试读对象。去年5月,李明被送到丹江口市 某中学试读。今年,省少管所又将4名少年犯分别送往京山、钟祥等地试读。
23日,李明所在中学的校长告诉前去考察的管教干警,李明遵纪守法,学习刻苦,上学期各科平均成绩88分。在父母眼里,李明像变了个人似的,“以前在家啥事都不做,现在经常洗衣、扫地,还喜欢运动。”李明说,他力争考上重点大学,为父母争气,为少管所争光。据了解,另外4名试读者目前表现也都不错。
今春,省少管所制定了一项暂行规定:行刑非监禁化的适用对象为初犯、偶犯、过失犯等;适用条件为刑期执行过半且剩余刑期两年以下的未成年犯,少年教养人员教养期执行1/3以上,现实改造表现好,家庭健全,具备监护和管教能力等。此外,该所通过学校和当地派出所、居委会对试读者进行管理,如发现其表现不好,可再“收监”。
行刑非监禁化在省少管所引起强烈反响。今年5月,一名曾获某作文竞赛一等奖的少年犯说:“我要努力改造,争取早日成为一名试读学员。”
省监狱局副局长肖惠斌认为,对部分未成年犯实施这种社会化的开放式改造,有利于他们心理发育、人格健全,他们获释后能更好地融入社会。
据悉,行刑非监禁化和社会化已成为国际行刑新趋势,目前国内只有上海市和湖北省先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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