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瑾随着冬季供暖期的日益临近,为了在无煤区内彻底禁煤,改煤区内全部使用清洁煤,日前,西安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凡用煤单位,必须办理《煤炭运输准运证》。
据了解,市级和市级以上符合用煤条件的直接由环保局发表、审核、办理《准运证》;区级及其以下单位由其所在区环保部门发表、审核《申报表》,经审核盖章后,凭《申报 表》和相关材料到西安市环保局办理。每周一、周三上午9:00——12:00,接收申请用煤单位申报材料并进行初审;每周五上午9:00——12:00,对审查合格的用煤单位予以发证。为保证用煤质量,西安市环保部门要求各用煤单位必须与具有煤炭经营资格的供煤单位签订供煤协议或合同。对向用煤单位供应不合格煤质煤炭的供煤单位,环保部门将建议煤炭经营主管部门取消其煤炭经营资格。同时,环保部门表示,此次办理《准运证》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办证程序和手续全部免费,各用煤单位可对此进行监督,并积极举报违规收费者。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