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阮班慧 实习生 王 立 马 昭 龙宝军《直击自考疯狂作弊》的报道见报后,在拥有19.3万人参加自学考试的西安市引起了强烈反响,昨天有很多自考生致电本报声讨用IC卡电话传答案的小伙,一些教育界人士和律师也纷纷给记者打来电话,发表了他们的见解。
自考生利用公用电话、手机短信息、传呼机等高科技手段作弊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呢﹖记者就此又分别采访了部分自考生、教育界人士和律师等。
自考生:有损我们的形象
一位来自欧亚学院参加自考法律专业的自考生说:“自学考试,本身就是靠自觉学习凭着自己的能力来参加考试的,我曾为自考而感到光荣,因为我的成绩是我用汗水和努力换来的。竟有如此猖狂的作弊考生,这对我们这些认真学习的人来说是不公平的,希望有关部门严查此事,维护自学考试的尊严,杜绝此类作弊现象的再次发生。在来电的自考生绝大部分对报道中作弊的小伙要求严惩,同时对自考中疯狂运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的现象深恶痛绝,他们希望能有一个良好的自学考试环境,真正体现出自考的价值。
主管部门:我们也很无奈
就本报报道的自考疯狂作弊一事,记者采访了陕西省自学考试考务室的一位负责人,该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就本报的报道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说:“首先传答案的小伙违反了自学考试的纪律,只能按违纪来处理他,其次关于作弊者的处理如果抓住一次该考生将被停考半年,抓住两次停考一年,抓住三次将会被取消学籍。”同时这位负责人还强调,自考办派出的巡考、督查以及监考老师只有在考场内现场抓住考生作弊才能按考生违纪处理,而考生提前交卷将题抄出考场再用手机、电话等高科技手段给考场内的考生传答案,目前还没有能力和人力去查处。再说考生都知道手机、传呼机等不让带进考场,如果考生要将这些东西藏在身上硬往考场内带,监考老师也没办法,因监考老师不能搜身”。最后该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只有媒体和有关部门与自学考试的相关部门共同联手来查处此类作弊现象,才能维护正常的自学考试秩序。
律师:这还是个法律空白
陕西丰采律师事务所的李林律师说:“这是严重的考试违纪事件,但要从法律上来对这种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来定性,似乎还没有具体的司法解释,也没有法律依据”。这种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李律师说:严格地讲这还是一个法律空白。另外一位西安的知名律师也告诉记者,这种作弊从目前国家的法律来看,还确实没有依据,只能参照国家教委有关考生违纪处理的相关规定。看来怎样用法制来维护正常的自学考试运作。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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