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在街头花200元钱买来的保健食品“维尔康”没有一点效果,说明书上错字百出、语句不通。宣传说药店有售,也是同名不同产地,在卫生部的保健食品网上查询发现没有登记。卫生专家告诫,类似这样的街头“药品”,市民切莫轻信。
家住太平区二商店附近的王老太已年过七旬,风湿痛、腰腿疼痛等老年病困扰着她的生活。她听邻居说在太平天鹅影院门前有健康讲座免费赠药活动,所赠药品就治她这种病。 于是,王老太就听了一次讲座,领了一小瓶辽宁省海城市苏氏扬名有限公司生产的金佛牌维尔康口服液,喝了以后效果果然神奇,各种不适症状立即消失。王老太迫不及待地来到免费赠药地点买药,据促销人员讲,这药作用显著,我市各大药店有售,全国统一价158元,促销价每盒100元,一个疗程3盒(一盒6瓶)。王老太买了两盒。回到家里,王老太感觉不对,买来的药跟赠药不同,喝完后疼的地方依旧疼,没有一点效果。据了解,王老太的邻居不少都买了这种药,也都反映没有任何效果。
记者看到了这种药品的说明书上印着“卫生部卫食健字(1997)第525号”字样,说明书上错字百出,消费者的“消”字竟成了“销”,还有一些句子根本不通。一个正规的企业不可能出现这样“小儿科”的错误。记者来到药店咨询发现,还真有维尔康这种药,拿过来一看产地是中国咸阳,主治妇科疾病。据省卫生监督所法稽科金科长介绍,国家卫生部的《保健食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健食品是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在宣传中不得宣传疗效作用。她又通过国家卫生部的保健食品网站查询,没有“维尔康”的任何信息。(本报记者 张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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