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0月28日讯(王世心 张志华 董震) 今天下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德州郝文志抢劫、强奸案等6起严重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结果。目前,6罪犯都已被执行死刑。
德州的郝文志伙同他人冒充公安人员,携带土枪、匕首等凶器,抢劫作案30余起,同时强奸、轮奸妇女10人。1995年3月5日凌晨2时许,郝文志伙同他人携带匕首、菜刀、木棍在 104国道桑园北3千米处,以暴力、威胁手段抢劫德州市西郊运输队一货车后,将乘车妇女赵某某挟持到铁路边,以暴力、威胁手段将其轮奸。另外,郝文志伙同他人冒充公安人员入户抢劫时,共对9名妇女实施强奸,其中轮奸妇女两人,强奸未遂7人。
2002年2月16日19时许,潍坊的张建平到青岛市冠县路78号“爽神”美发厅,以300元的包夜费将卖淫女刘某带至其住处嫖宿。其间,张建平因故与刘某发生争执,即持刀朝刘某的颈部捅刺数刀,致其左颈动脉破裂失血性休克死亡。
另外,省高院今天还公布了莱芜王敦富强奸案、泰安董国报复杀人案、菏泽朱喜生故意杀人案和聊城王驰、王仕祥、陈旭、崔书珍等盗窃枪支、抢劫、盗窃、窝藏赃物案。郝文志、张建平、王敦富、董国、朱喜生、王驰都已被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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