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云南频道10月30日消息 日前,云南省教育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联合发文,要求加大执法力度,规范企业、牌匾、商品包装、广告等用字。
当前,云南省社会用字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的现象:有的在牌匾、商品包装、广告中滥用繁体字,乱造简化字;有的乱改成语,使用外语和汉语拼音不准确,甚至书写错别字。这些现象不仅妨碍了信息的流通,而且严重影响了云南省的文明形象。通知要求,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要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发现不规范用字,要填写“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责任方系标牌制作单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无偿制作规范字标牌予以更换,拒不改正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近期要对已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进行一次清理,对申请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用字严格审核,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不予登记。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媒体上公布社会用字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15日内作出处理。(云南日报)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订阅短信头条新闻,第一时间、突发事件、重大新闻尽在掌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