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29)日上午10时50分许,正在接听热线的成根林副总经理接到读者李先生反映,经一纬六路煤店在销售过程中使用燃料集团总公司的发票。成根林解释说,该煤店原归槐荫燃料公司管辖,但现在已改成个体经营。如果冒名使用公司发票,就是欺骗消费者。
中午11时40许,记者与三位负责人来到该煤店。看到煤店的大门口赫然挂着“济南燃料集团总公司槐荫分公司煤店”的牌子。在闫总的责令下,煤店工作人员拆除了牌子。3位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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