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东莞30日电】(深圳商报记者王海荣通讯员熊毅军)昨日下午,东莞市两级人民法院对30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盗窃、贩毒、非法制造爆炸物、行贿等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刑事犯罪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30名被告人中重刑率达86.7%。
诈骗行贿重婚数罪并罚
据法院查明,被告人梁富雄曾因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重婚罪,于今年7月被东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3年。东莞市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在其作为东莞市安保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2000年1月至2001年5月,多次向东莞市公安消防局助理工程师黄丰年(已判刑)行贿,行贿数额总共人民币14万元,遂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梁富雄有期徒刑2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6个月。
用药迷奸女青年
被告人丁先猛于2002年1月30日晚上,在东莞市樟木头镇“舞王”酒吧玩时,将含有三唑仑成分的蓝色粉末投放于女青年杨某某、徐某某的饮料里,待杨、徐两人饮用后,乘其神志不清醒之机,将其带到景德大厦B座301室,并乘杨某某昏睡之机,对其实施强奸。次日凌晨,被告人王圣军也以同样的手段对徐某某实施了强奸。东莞市人民法院以强奸罪一审判决被告人丁先猛有期徒刑5年,以强奸罪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圣军有期徒刑3年。
放火抢劫致4人死亡
2000年12月22日晚,被告人刁帮红、刁帮酒、李林堂经密谋后,决定用放火威胁的方法抢劫何某辉的财物。12月22日凌晨2时许,三被告人窜到何某辉宿舍门前,用铁线将何宿舍和邻舍房门拴住,将汽油从何的房门倒进屋里,刁帮酒叫醒何某辉,要何将手机交给他,李林堂点燃树枝对何晓辉进行恐吓,火星掉到地上引燃了汽油并烧着了何的房间,三被告人见状慌忙逃窜,造成了蒋某琼等4人死亡、何某辉重伤的严重后果。被告人刁帮红、刁帮酒、李林堂均被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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