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晚报消息(姜世伟 刘卫国 见习记者 李启睿 记者 王晓楠)医生用药不当,险些将3岁幼儿扎残。日前,经台安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一次性赔偿受害人医疗费人民币13000元。
据法院介绍,2001年4月23日,3岁的王某因咳嗽到张某处就诊,张某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遂给其开药,让其每日2次臀部肌肉注射。4月25日,当注射至第5针后,王某父亲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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